运城师专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7 11:02:18

第二十九条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8年6月2日起实行。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