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18-08-18 10:32:16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7/81360218/81360221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ucass.gscas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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