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18-08-18 10:59:07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址:www.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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