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以2018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投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除去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如除去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为: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相关科目:文史类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三)录取志愿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专业安排及退档: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七条 身体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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