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专业]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2018-08-20 11:45:52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建设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会计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水务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以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第四章录取说明
第七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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