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2018-08-20 11:53:32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和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二十一条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第六章 招生条件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十五条外语语种: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二十六条身体条件:根据酒店及旅游行业工作的特点,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第二十七条理念认同:报考我院考生需认同我院根据酒店行业所特别要求的教育理念和严格的行为规范,进入教学区需着商务正装。

第七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规定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从业要求,对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有下列疾病或缺憾者,学院不予录取:

1.色盲;

2.肢体残疾;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单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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