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诺丁汉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第一所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学校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从英国诺丁汉大学引进,师资全部由英国诺丁汉大学选聘,采用英国诺丁汉大学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共享英国诺丁汉大学网络和教学资源,所有学生均有机会参加不同类型的海外学习项目,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文凭。毕业生高质量升学就业,受到全球知名企业和顶尖学府的青睐,是一所国际化特色鲜明的中外合作大学。
高校名称:宁波诺丁汉大学国标码:16301浙江省代码:018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
1)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2)宁波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3)宁波诺丁汉大学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第二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2018年获准在浙江、北京、上海、陕西、海南、江苏、四川、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南、山东、山西、福建、湖北、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吉林、新疆、宁夏、广东二十九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统一招生(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省份列入本科批次招生,广东省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在浙江省还设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学校还设有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为了保证宁波诺丁汉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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