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8-08-23 10:24:46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报到详见【录取通知书】、【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院批准,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3871812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4337100

网址:http://www.gzdzxy.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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