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02-26 07:36:45
十一、时间安排
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17年3月1日9:00— —2017年3月14日24:00 |
网上报名和确认信息,完成报名;选填参加面试测试项目和专业志愿 |
2 | 2017年3月中旬 |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经核准的考生名单 |
3 | 2017年3月23日前 |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
4 | 2017年3月24日 | 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签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 |
5 | 2017年3月24日 | 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
6 | 2017年3月25日9:00-11:30 | 文化考试 |
7 | 2017年3月25日13:00-18:00 | 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
8 | 2017年3月25日 | 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
9 | 2017年3月26-27日 | 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 |
10 | 2017年3月27日下午 | 汇总文化考试成绩,交报名录取组 |
11 | 2017年3月28日 | 报名录取组汇总考试成绩 |
12 | 2017年3月29日 | 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
13 | 2017年3月30日 | 考生可以到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3月3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 |
14 | 2017年4月1日—4月7日 | 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7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 |
15 | 2017年4月12日前 | 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16 | 2017年4月底 | 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二、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郑重声明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四、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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