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17-02-26 06:51:03

八、考试办法及成绩测算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1.文化考试

  (1)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 分)三科分卷考试,普通类试题,满分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

  (2)考试形式:面试;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试题呈现形式为提供与职业素养相关的资料,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考生依据规定内容回答问题,满分为 100 分。

  (二)中职类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技能考核包括“应知部分”和“应会部分”。

  1.文化考试

  (1)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中职类试题,满分为300分。

  2.技能考核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以相应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及教学大纲为依据)

  财经商贸类:应知部分为200分:《基础会计》100分、《市场营销》60分、《经济法律法规》40分;应会部分为150分:《基础会计》技能100分、《市场营销》技能50分。满分为350分。

  (三)考试成绩测算办法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占40% + 技能考核成绩60%。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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