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17-02-26 06:51:03
十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7年3月1日至3月13日,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
(二)2017年3月15日,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2017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四)2017年3月24日,考生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五)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文化考试;下午技能考核或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2017年3月28日至3月31日,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2017年4月5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普通高中类和中职财经商贸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2017年4月5日至11日,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公示期间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办理放弃手续。
(九)2017年4月12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按我院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到校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
(三)本方案由学院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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