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安顺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计划招收120人。实际分专业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满足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参加贵州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
第六章 招生报名
第十四条 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至3月14日,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校分类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考生也可于2017年3月14日前到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二)高考报名信息采集表原件(含8位数高考报名号)及复印件(A4纸)1份;
(三)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含中学学籍号)1份;
(四)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加盖就读中学公章)1份;
(六)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七)2017年贵州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及成绩单(仅限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
(八)高中(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状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十五条 填报安顺学院分类考试志愿的考生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安顺学院西校区特殊教育大楼一楼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并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现场确认合格者,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安顺学院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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