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建设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三校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在我院规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7年3月28日之前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 学业水平测试七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40分)等级 A、 B、 C 、D , 换算分值 A=20分、B= 18分、C=17分,D=15分。
(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表的等级换算(满分40分),综合素质评价中等级A 、B 、C、 D,换算分值A=40分,B=30分,C=20分,D=10分。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
1、参加条件:有资格参加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
2、测试方式: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职业适应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制定的考评方法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
考评方法:满分120分。其中,形体指标20分,仪态仪表20分,口头表达30分,职业适应性基本素质50分。
二、“三校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一)文化测试
1、科目: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测试;
2、内容:依据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
3、评分:文化测试满分为15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参加条件:有资格参加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
2、测试方式: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专业成立若干个职业适应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制定的考评方法对学生进行逐个面试。
考评方法:满分150分。其中,形体指标10分,仪态仪表10分,口头表达30分,职业适应性基本技能100分。
三、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考试地点:我院规定的标准化考点。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7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13日至15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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