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大2017招生简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7-06-13 21:20:49
2017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长春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区地址:
本、专科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专科(高职)通化教学区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保安路1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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