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利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北京吉利学院 2017-07-03 14:06:19

第五章 颁发文凭

  第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本科生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吉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专科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吉利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和相关退费政策。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以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王兴贵签发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昌平科技园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90-3311

  咨询电话:010-60758989 010-60751995 60752136

  全国统一咨询QQ:800 008 666

  邮编:102202

  招生网:http://zs.b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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