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20:40:33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费3300元/生·年;《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0000元/生·年;民语言考生一年预科期间免学费,住宿费给予补助;住宿费实行:600、800、1000元/生·年三个标准。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八条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分别有: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帮助和鼓励贫困学生、品学兼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习、表彰先进。
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和到基层就业的学生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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