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日期:2017-07-16
来源: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三十二条 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学院网址:http://www.gyvtc.edu.cn
招生网站:http://www.gyvtc.edu.cn—招生网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7981901(兼传真),87981902,87981903
招生就业咨询邮箱:gyvtczjc@163.com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邮 编:5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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