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7-06-28 09:54:29
2017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层 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 学院简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省内外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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