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7-06-28 09:54:29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268198(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68026(纪检监察室)
第十条 其它
1、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招考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理招生。
3、本章程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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