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专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27 11:36:31
六、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根据山东省规定(鲁价费发[2013]136号、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1]219号)学校夏季高考专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5400元,春季高考专科每生每年5000元,分年度交纳,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奖励、助学政策: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获奖、助学金人数达35%;学校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办理贫困生贷款。学校通过“奖、勤、助、贷、免”等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履行“绝不让一名贫困生辍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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