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文件要求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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