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10 来源: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点击

2016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招生代码:1332(江苏)14542(国标)

  学历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校概况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为江苏省财政厅直属公办院校,创建于1964年,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科创城。建校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财经人才,被誉为“江苏财经人才的摇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财政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单位”、“江苏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等称号。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专业配备齐全,学生管理规范。

  学校秉承“财会特色、质量至上、强化应用、彰显开放”的办学思路,坚持“能力为本位、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2016年开设有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10个专业,涵盖财经、管理、信息三大专业群,文理兼收。

  三、奖助学金设置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面占学生总人数的3%;

  (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分三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学生总数的12%;

  (四)校内每学期根据评优结果给予奖励。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并衡量其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经过省招生部门同意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所填志愿录取,在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后,应服从院校调剂意见。

  4.各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五、联系方法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号

  邮政编码:222061

  招生热线:0518-85899706,85899773 ,85471566,13705137706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jsc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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