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2017-06-12 22:58:44

第七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招生办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在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八章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联系电话: 0771-7832218 6461156 传真0771-7832218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办学地点:广西崇左市建设路32号

  邮政编码:532200

  网址:http://www.nndqjyxy.cn

  E-mail:ndjyzsjyb@126.com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2017年4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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