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7-07-16 13:46:44

第六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有关学院各系、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17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学院招生办电话: (0851) 88308085 8830809288308090 83660350 83660355 8387201583870007(传真)

  学院网站:http://www.gzcs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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