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2018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喀什大学 2018-06-08 11:34:52
第十章 奖助学措施
第四十七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生/学年; 二等3000元/生/学年; 三等2000元/生/学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生/学年; 三等2000元/生/学年; 四等1000元/生/学年;
5.国家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各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不完整,以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98—2892165、2892386、0998—2890007、0998-2893229
2.联系人:戚小强、高建平、帕尔哈提、贺波
3.监督电话:0998—2892231
4.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学生工作部
6.学校网址:http://www.ksu.edu.cn
喀什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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