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8-06-10 11:09:47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网站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亦可电话咨询。
第四章学费及奖学金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南京工业大学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