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2018-06-17 10:27:43
第四章录取规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十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志愿先后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志愿同分数时,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录取。
第十二条分专业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三条毕业证发放: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湖南软件职业学院相应专业全日制国家任务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招生专业列表附后)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邮 编:411100
联系电话:0731-52317588 、52317589
传 真:0731-52317560
网 址:http://www.hnsoftedu.com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软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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