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八条 就学地点: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校13个一级学科入选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17个省级“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学校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全国财经类大学排行前10强、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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