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18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免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层次在本科批中招生;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实施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该专业省内计划的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录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并打印《临沂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的使用
一、艺术专业成绩的使用说明:
1、山东省内招生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专科专业成绩使用:
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2、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二、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的本、专科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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