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大2018招生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 2018-07-01 14:36:14

福建医大2018招生简章

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经过8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医为主,理、管、法、文、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2017年,以评价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的国内知名大学排名机构软科公布了“中国最好大学排名”,我校位列第130名,在福建省属院校中位居第二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8年具体招生计划、学制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七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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