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North Sichuan MedicalCollege)
2.学校代码:10634(国标码)
3.学校校址:四川省南充市
4.学校网址:www.nsmc.edu.cn
5.联系电话:0817-2242705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8.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及专科教育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对招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六条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或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并对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以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的状况。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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