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川北医学院 2018-07-04 15:41:09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政策,其中学费实行学分制,按学年预收、按实修学分结算,预收标准为:医学类各专业5000元/生/年
理工类各专业4100元/生/年
文学、管理类37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1000/人·年。

第二十一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2018级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其从录取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第七章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二条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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