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18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 2018-07-05 22:38:14
2018年西华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 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623
办学地址:校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9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
第六条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成立西华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作为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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