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二十三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舞蹈表演专业分为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方向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方向在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为汽车发动机、水力机械及工程、水力水电动力工程三个方向培养,其中,汽车发动机方向在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水力机械及工程、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
第二十五条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为校企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0039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