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枣庄学院 2018-07-09 10:22:49
第二十六条 奖助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生/年;
。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八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信息网: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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