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福建商学院 2018-07-10 10:26:31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专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72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6号。

(三)软件高职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生.学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9000元/生.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9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04〕16号。

(四)闽台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工业工程技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6〕196号;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10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306号;电子商务专业100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307号。

(五)中外合作项目收费标准:中加合作,会计专业16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202号;中澳合作,会计专业16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285号;中德合作,国际金融专业15000元/生.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355号。

(六)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人900元/生.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收取,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生/年(六人间)或100元/生/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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