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2018-07-20 14:19:59

4.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附则

1.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根据情况处理学籍状态。

2.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4.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考生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执行。

5.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 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学校网址:http://www.cqucc.com.cn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怎么样?


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