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kjxy.hut.edu.cn。
第三条学院位于具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动力谷”之称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一的湖南省株洲市。学院已设置2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600多人。
第四条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范围就业。
第六条学院2018年拟面向湖南、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河南、河北、贵州、海南、四川、黑龙江、甘肃、新疆等17个省(市、区)招收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各生源省(市、区)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美术考生使用生源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九条学院调阅合格考生档案的比例与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执行。
第十条学院为提高新生报到率,满足考生对招生录取的公平要求,对投档至学院的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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