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8-07-21 11:34:22

第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予以确定。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学院美术考生的录取规则: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是英语。

第十五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必须按学费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的新生,准予注册和取得学籍。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长成才。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电话:

0731-22623316,22623701

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781,22183990,22183992,22622999(传真),22183991(传真),22623316,22623701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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