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日期:2018-07-25
来源: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从2018年起全面实行公费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按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生/年;
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
其它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5000元/生/年;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0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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