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5
来源: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第三十一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ucc.edu.cn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 编:3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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