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日期:2018-07-25 来源: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招生工作,是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泰山校区: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学校基本情况。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公安消防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

第八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目前占地1300 余亩,建筑面积44.7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9 亿元,图书馆藏书88 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545 人。现有教职工848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57%;拥有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 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2 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 人,交通运输部“吴福—振华”奖获得者4人,省级教学团队4 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建立了面向山东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汽车、道桥、物流、航海、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6 个重点专业群,开设高职招生专业34 个,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 个;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 个,全国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3 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 个,省级特色专业7 个;建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 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1 个。 学校有着良好的办学传统和育人环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工匠精神的培养,以突出的办学特色、先进的教学设备、优质的教学质量享誉社会,近五年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九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怎么样?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