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建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日期:2018-07-26
来源: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困难助学金2500元/生/年
特殊困难助学金3500元/生/年
第十五条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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