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大陇桥学院2018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2018-07-31 14:37:10
2018年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2004年经教育部第一批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经甘肃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部委代码:13511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68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院网址:www.lzlqc.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271634、5271600(兼传真)
第四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颁发:按国家教育部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专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在有关省(市、区)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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