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大陇桥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2018-07-31 14:37:10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刻苦努力,在校表现好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人。另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奖学金”2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8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500元/学年﹒人、“创新创业一等奖”1000元/学年﹒人、“创新创业二等奖”500元/学年﹒人等学院奖学金,以奖励学习优秀、品德高尚、创新意识强、创业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五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精神,被我院录取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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