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8-08-03 08:41:36
第五章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五条1、学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有关规定我校实施自主定价,具体收费情况以福建招生资讯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2、住宿费:一学年1400元/人(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3、其他相关费用按照物价局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清退。
第六章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信息工程学院,该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qziedu.cn
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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