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2018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8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高考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地址邮编: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类型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概况: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在著名侨乡、东亚文化之都、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市。北朝泉州湾,西邻国家一类口岸——石湖港,东靠国家级中心渔港——祥芝港。学院累计已投资超过5亿元。学院设有航海系、轮机系、人文系、艺术体育系、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船员培训中心和渔民培训中心等教学单位,开设27个专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等四个专业为政府财政重点支持专业,从2016年起录取以上四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获得6000元政府财政补贴。
第八条 招生科类:各专业面向省内外招生科类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实际招生科类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三十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四十条学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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