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2018-08-10 14:27:43
第八章 资助体系
第四十七条学院设立学年奖学金,对于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学生按《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000元/年或25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读书期间的费用问题。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发展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邮编:362700
招生热线:0595-83858888
招生监督电话:0595-830676820595-88909202
传真:0595-88905189
网址:www.qzoi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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