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师2018招生简章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3 12:25:12
2018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确保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学校地址
1.校 本 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2.永春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邮编362600)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泉州市,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创办于1890年。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32亩,教职工421人,在校生近6000人。现有泉州校区和永春校区,设置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校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
本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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