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师2018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08-13 12:25:12
第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年;
3.代办费: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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